位置:首页 >  政策公告  > 行业动态

2019年陕西省(军转民)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陕西省国防工办 作者: 时间:2018-08-30 返回

陕西省国防科工办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2019年陕西省省级军转民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陕科工发〔2018〕1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省级军转民专项扶持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加快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化,做大做强军民融合产业,大力推进我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根据《陕西省省级军转民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19年陕西省省级军转民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陕西省国防科工办

陕西省财政厅

2018年8月16日

2019年陕西省省级军转民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

(一)民用航空产业:重点支持大中型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无人机、航空发动机;飞控惯导系统、高升力系统、电源系统、新一代机载导航设备和组合导航系统等;航空大部件、标准件、零部件加工制造和特殊工艺项目;航空新材料;飞机改装和维修,飞机飞行模拟器、试验系统,机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和系统,机场地面设备等航空全产业链条项目。

(二)民用航天产业:重点支持新一代航天运载动力;多功能、一体化、多星组网空间有效载荷;卫星遥感、通信与导航;北斗通信与导航;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空间基础设施建设、空天一体化信息网络建设等卫星应用产业链项目;人工影响天气系统、探空火箭、特种泵阀等航天技术应用项目。

(三)装备制造产业:重点支持智能电网用输配电、电能管理等电力装备;先进轨道交通配套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可穿戴设备,增材制造等智能装备;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等节能环保装备;核燃料、核电装备等新能源装备;特种汽车及配套产品;船舶发动机、原油发电机组、高压液压件、水下航行器、海洋实时监控系统等海洋工程装备。

(四)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支持雷达、通信、导航等整机电子装备;微波器件、激光器、光电器件、特种阻容器件、继电器、电连接件、微特电机、电子材料等电子基础产品;集成电路的设计、制造、测试、封装全产业链;北斗通信综合服务系统、综合航电系统等集成化、智能化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元器件测筛分析、微电子检测平台;移动通信、平板显示、虚拟现实与感知系统等智能终端;大数据和物联网应用等。

(五)新材料和特种化工产业:重点支持钛合金、镁锂合金等特种金属合金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碳纤维、陶瓷、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等先进复合材料;液晶显示材料、含能材料、锂电池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材料、超导材料等;核级锆材;精细化学品、新型制冷剂、纤维素及其衍生物、民用爆破物品等特种化工材料。

二、支持范围

(一)军转民高新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项目;

(二)军民融合产业化项目;

(三)军民融合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项目;

(四)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五)局省、央地战略合作协议中的重点项目和“央企进陕”项目;

(六)省内军民融合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实施的重点项目;

(七)民口单位承担的军品配套科研项目和军贸出口生产任务项目。

三、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的安排采取补助、贷款贴息、股权投入等方式。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项目符合中省产业政策,符合当年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领域。

(三)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陕西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申报项目必须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四)申报支持范围中(一)至(六)类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

(五)项目实施单位运行机制良好,责任清楚,目标明确具体,实施方案可行,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和较强的资源统筹协调能力。

(六)项目产品相关技术已取得重要突破,市场前景较好,对地方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大。

(七)民口单位通过竞标承担的军品配套科研项目必须为上一年度按项目规定时限已验收项目,民口单位军贸出口生产任务项目必须是上一年度已有产品出口的项目。

五、申报资料

(一)《2019年陕西省省级军转民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2019年陕西省省级军转民专项扶持资金项目汇总表》、《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见附件1、2、3);

(二)项目简介。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格式见附件4;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由资质单位或项目单位编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企业基本情况,上年度生产、销售情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资金筹措及来源,建设期及地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主要形象进度,经济、社会效益等;

(四)上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五)企业(机构)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六)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证明材料。自有资金证明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截至2018年7月30日的自有资金证明,项目总投资大于企业资产总额或2017年营业收入50%以上的项目,需提供具体筹资证明;

(七)申报支持范围中(一)至(六)类项目的单位要提交以下材料:

1.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2.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复印件);

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适用于需新征用地的项目);

4.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项目);

5.申报股权投入的项目需提供申报单位加盖公章的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同意股权投入的承诺书(具体政策见《陕西省省级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股权投入管理办法》(陕政办发〔2014〕29号));

6.申报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的项目需提供申报单位贷款卡编码、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已发生贷款的须提交“银行进账单”或“借款凭证”(复印件)。

(八)申报支持范围中(一)类项目还需提交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成果转让协议或合同,成果转让及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九)民口单位申请军品配套科研项目补助需提交国家国防科工局关于军品配套科研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合同书和项目验收批复及科研项目经费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十)民口单位申请军贸出口生产任务研发补助项目需提交国家国防科工局(军委装备发展部)对该项目出口的批复文件、出口合同及项目科研投入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十一)项目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及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六、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直接向省国防科工办、省财政厅申报;民口单位军品配套科研项目、军贸出口生产任务项目仅向省国防科工办申报。

(二)申报支持范围中(一)至(六)类项目的单位应认真填写《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并按规定对绩效目标进行考评。

(三)已获得过中、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七、注意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申报资料应完整、准确,双面印刷,按照本指南第五项内容顺序装订申报资料,编制目录页码,A4纸质胶装,勿附带塑料拉杆等封皮,资料侧面应印写申报单位及项目名称。

(三)项目申报单位必须通过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申报。

(四)申报项目整套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四份报送省国防科工办,项目资金申报文件纸质(红头文件)及整套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光盘(含各类资质扫描件)分别报送省国防科工办和省财政厅。

八、联系方式

1.省国防科工办军民融合与航空产业推进处:

崔  甜   电话:029-85735658

付延鹏   电话:029-85735565

2.省财政厅经建处:

卫雅茹   电话:029-68936107

省财政厅企业处:

李  蕾   电话:029-68936129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主办单位: 中关村融鼎军民融合智能装备协会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D座2层 邮编: 100097
电话总机:010-58930618    传真:58930618    E-mail:znzx2017@163.com    www.zgcrd.org.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 6060 335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