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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海洋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来源: 作者:王伟海 时间:2018-10-15 返回

海洋是生命的摇篮、资源的宝库和国家强盛的依托,也是彰显国家实力、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地。21世纪是海洋世纪,向海洋要资源、要空间、要生存,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当前,我国国家安全与发展对海洋的依赖越来越强,来自海洋方向的威胁与挑战也越来越大,海洋已成为国家生存与发展必争必保的战略空间。

做好海洋领域军民融合发展这篇大文章

1、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由之路

走向海洋是世界大国崛起的必然选择和发展途径。纵观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是因海而兴、因海而强、因海而昌盛。世界上10个最发达国家中有8个在沿海,世界五大产业带全都濒海而建。中华民族是最早利用海洋的民族之一,但遗憾的是,历史上我们只是从“兴渔盐之利、仗舟楫之便”的视角看待海洋,重陆轻海,致使中华民族屡次错失海洋意识觉醒、海洋大发展的历史机遇。当前,海洋已成为我国连接世界的“蓝色桥梁”和“重要门户”,我国经济发展形态和开放格局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依海”特征,对海洋资源、海洋空间和海上通道的依赖程度持续加深。目前,我国对外贸易运输量的90%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世界航运市场19%的大宗货物运往我国,22%的出口集装箱来自我国。

党中央作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我国海洋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海洋强国,必然是在开发海洋、利用海洋、保护海洋和管控海洋方面拥有强大综合实力的国家。我国必须抓住历史机遇,加快推进海洋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坚持国家统一部署、一体筹划和统筹推进,聚合军地资源,把开发海洋资源与维护海洋权益统一起来,大幅提升我国海洋资源开发能力、海洋综合管控能力和海军远洋作战能力,有力支撑海洋强国建设。

2、建设现代化海上军事力量的客观需要

海上军事斗争既需要多军兵种的联合行动,又需要国家和民间力量的支持配合。海上军事行动离不开海上非军事力量的配合;海上军事力量保障离不开民用力量的帮助;海上军事力量建设离不开国家综合实力的支撑。美军提出,“一个海洋国家,如果没有相适应的商民船便不能从事战争,商民船的建造计划必须与海军战时需要相适应。”在海湾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中,美军90%的作战物资供应保障都来自民间海上力量,这些民间力量甚至直接参与了作战行动。英国海军对商船的设备情况、可以承担什么任务,需要进行哪些改装,需要预备什么材料,在什么地点改装都一一备案,从而保证了战时需要,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英国豪华客轮“堪培拉”号在设计时因考虑了战时使用问题,英阿马岛海战爆发时,对其改装只用了48小时,安装了3个直升机平台[1]。俄罗斯把海上商船队作为“第二海军”进行重点建设,其商船建造过程中,由俄罗斯造船署和海军代表共同负责监督,并对其军民融合性进行把关。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海军武器装备的技术含量不断提升,专业分工越来越细,保障要求越来越复杂,对海上力量军民融合建设的要求愈发紧迫。当前,我国海上军事能力与国家安全需求的差距较大,要有效维护海洋安全和发展利益,必须适应海上力量建设军民一体的客观趋势,加快推进海上力量构成、综合保障、装备建设和力量运用等方面的军民融合,构建军民一体、寓军于民的海上军事力量体系。

新时期海洋领域军民融合创新发展的对策

近年来,我们在海洋领域军民融合发展上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重要进展,有效捍卫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有力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但与此同时,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力量发展不足、行动协调不畅、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矛盾问题。当前,推动海洋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必须紧紧围绕建设海洋强国和建设世界一流海军的战略目标,统筹安全和发展、军用与民用、战时与平时、当前与长远的需求,重点推动基础设施融合、力量发展融合、行动协同融合和科技创新融合,健全军警民一体的海上维权力量体系,形成党政军警民合力固边戍疆新局面。

1、统筹海洋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在海洋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国防要求,预留军事“接口”,切实找准基础设施建设的“结合点”,加强统筹规划,推动信息、测绘、重点海域及岛礁等基础设施的军民共建共享。将海上战场建设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中,加强对沿海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岛屿开发与海上战场建设的统筹规划,推进海上战场布局和国防设施建设与国家生产力总体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体系的有机融合。加快构建全天候、全天时、多手段、立体化和高精度的海洋态势感知网,实现对周边热点海域和重要航道的高时效、高精度感知。建立军民兼容的通信网络体系。按照“军地共建、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原则,依托现有通信传输渠道和信息资源,构建以国家现有信息系统为基础、横跨军民、与军队指挥网相兼容的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实现纵向贯通、横向互联、军地互通和平战两用。建立海上目标联合监视与管理体系。依托现有的海上目标联合情报体系,通过综合集成,整合军队、海警和交通等部门海上监管力量和信息资源,构建军民兼容、远近结合及海空一体的海上目标联合监视与管理体系,实现情报信息实时传输、同步共享,为海上维权维稳、海洋资源保护和海上交通安全维护等提供常态化情报保障。建立国家联合海洋环境调查与监测体系。整合军民水下探测先进技术和资源,加强信息获取、传输、处理和保障等系统建设,构建多层次综合立体水下作战信息体系,为海上兵力行动、海上航运和海洋资源开发提供航保服务。

2、建设军民一体海洋维权力量体系

海上维权力量大致分为三类,一是海上作战力量,即海军;二是海上执法力量或准军事力量,即海警;三是民用船队,如商船队和渔船队等。当前,随着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日益扩大以及周边海洋权益纷争频发,海军、海警和海上民事力量所肩负的使命任务更加繁重。要着眼海上作战和维权执法任务需要,统筹海军、海警和海上民事力量建设,提高海上维权整体联动能力。近年来,我国海军现代化成就显著,走向深蓝全面提速,职能也从“近海防御”转变为“近海防御、远海护卫”,并积极走向远洋。就海上执法力量而言,海警在主权宣示、护渔、海上执法和解决海上争端问题等方面比海军更有优势,也更具灵活性。2013年7月22日,中国海警局正式挂牌,标志着“五龙治海”局面基本结束,海上执法力量的规模迅速扩大,要加强海警力量专业化、军事化和国际化建设,军地合作发展大中型海上维权执法新装备。我国面临的海洋维权斗争是一场持久战,而每次具体的海洋维权行动又具有发起突然、升温迅速的特点,这就需要海上民事力量队伍既要有一支拳头力量可以随时动用,又要有大批渔船作为补充力量长期待命以作备用。

3、建设军民一体海上综合保障体系

综观世界海洋强国的兴衰,没有强大的海上民事力量作为支撑,建设一支强大海军的梦想注定很难实现。事实上,在海上综合保障方面,如航道测量、码头和平台建设等,大多都是军民通用的,海上民事力量的蓬勃发展是海军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截至“十二五”末,我国拥有海运船队运力规模达1.6亿载重吨,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仅中国远洋海运集团一家经营船队综合运力就达8168万载重吨/1082艘,排名世界第一。其中,干散货自有船队运力3821万载重吨/450艘,油气船队运力1873万载重吨/137艘,杂货特种船队460万载重吨/174艘,均居世界第一。该集团在全球运营集装箱码头超过48个,泊位数超过209个[2]。这些都是我国海军走向远洋可依托的重要资源。

要着力统筹运用民用海运资源,加快构建以现役力量为主体、以预备役力量为辅助、以社会保障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海上军民融合综合保障力量体系。要结合遂行海上任务需要,大力推进民用运载工具贯彻国防要求,对集装箱船、杂货船、油船、水船、滚装船和客船等不同船型,区分融合功能,贴近实战要求,开展民船加改装前期储备,并适时开展民船征用加改装项目,最大限度实现军民两用的复合功能,切实提高海上综合保障能力。依托前沿岛礁,大力发展海上航运、中转等业务,推进航运枢纽、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建设。在利益攸关的重点海域或沿海友好国家的港口,通过商业招标、政企合作、租用开发和自筹自建等方式,建设集保障兵力驻屯、贸易集散、装备维修和综合补给于一体的海外保障体系,为远海护航、力量预置和商贸发展等活动提供安全支撑。

4、加强海洋科技军民协同创新

近年来,我国在海洋科技领域取得了诸多重大进展,海洋探测、水下运载技术等研究成果在国际上产生了较大影响。但与海洋科技强国相比,我国海洋科技总体发展水平还不高,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对新兴海洋产业支撑不足,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没有改变,特别是海洋科技创新能力还难以适应建设海洋强国和强大海军的战略需求。

要在海洋科技创新中兼顾军用和民用,整合军地科技资源,完善军民协同创新机制,促进军民科技互融互补和转化应用,以军民融合带动创新链、延伸产业链,在海洋领域培育发展一批新兴战略性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质战斗力生成点。整合运用军地科研力量和资源,发挥海洋和海军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优势,引导军地科研人员加强基础技术研究,联合攻关核心技术。推动军地双向开放交流,建立军地需求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共享军地重点实验室、重大实验设施、重要科技基础设施以及其他海洋科技协同创新平台。

构建海洋科技军民协同模式和创新成果源头供给网络,打造海洋产业集聚创新平台,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兴海服务能力。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推进开放共享发展,加速海洋高新技术引进与融合,推动优势海洋产业走出去,加强联合研发平台建设和国际标准制定。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军地海洋科技资源配置,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通过海洋重大工程、重点专项和系列专项的带动,加强海洋调查观测,提高海洋认知能力,加快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军民科技兼容同步发展,促进海洋科技与海洋经济的紧密融合,开创海洋强国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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