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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办理指南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1-31 返回

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是军队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工作机构。地方单位研制生产的信息安全产品,拟进入军队使用的,应当提请军队测评认证,取得合格证书。

一、受理范围

物理安全、平台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用户安全、管理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保障信息安全保密的信息技术软件、固件或硬件及其组合体,具体见《军队信息安全产品类别》(详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中明确的产品类别。

二、受理条件

申请测评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能够丰富《军队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或者与《目录》中产品相比功能性能具有显著优势,或者属于应用信息安全新技术的新型产品。

三、业务咨询

有申请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意向的单位,应当事先向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书面提交产品基本情况,咨询了解《目录》中同类产品需求,索取相关技术要求等资料。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电子邮箱:plaistec@163.com,联系电话:010-66828888。

四、工作流程

1.提报申请。研制生产单位从本网站下载填写《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测评认证申请书》(详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中心”),附产品技术白皮书、用户手册、自测报告,每月10日前寄送至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

2.审核受理。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每月25日前反馈审核受理结果。受理的,发出《军队信息安全产品受理通知书》,15日内组织签订产品测评认证合同,并缴纳测试费用、提交测试样品,逾期视为放弃,1年内不再受理;未受理的,说明原因。

3.测试评估。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依据信息安全产品测试规范,对测试样品的功能、性能、安全性、可用性等进行技术测试和综合评估,通常在收到测试样品后60日内完成。

4.发放证书。通过测评认证的,发放《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军用信息安全产品检测报告》和认证标志;未通过的,出具《军用信息安全产品检测报告》。

五、信息发布

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适时发布军队信息安全产品《目录》需求方向,引导优质、新型产品进入《目录》。

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可投诉举报。投诉信箱:北京市海淀区采石路11号院3分箱(邮编100039)。

 

 

 

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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