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保密管理之保密管理办公室篇
保密工作机构是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保密管理的具体协调和执行的部门,承担指导和监督的职能。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就是指保密管理办公室,按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标准,保密管理办公室应当是本单位的职能部门,且需为专门机构,负责人由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担任。
明晰保密管理办公室职能定位
职能定位关系到保密管理办公室在本单位处于什么位置和干什么的问题。保密管理办公室是专门的职能部门,这是底线,没有一个独立行使职能的保密管理办公室,保密管理工作就无法真正有效开展,就好比一辆没有轮子的车子,再豪华也跑不起来。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保密管理办公室的12项职责,从规定来看,保密管理办公室除了日常保密工作外,更多的是指导与监督职能。因此,不应任何保密工作都只是保密管理办公室的事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标准第3.4.2条要求,资质单位应当将国家保密法规和标准要求融入到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中,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此即,需要将各类工作中所涉及的保密要求和工作,归口到相应的部门进行管理。比如,涉密人员管理应当是本单位人员管理的一部分,由人事部门管理,保密管理办公室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明确保密管理人员的选任要求
保密管理人员是一个单位保密管理方面极其重要的工作力量,保密管理人员的选任是人员配备问题的重要方面,用什么样的人直接影响保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标准要求保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2)熟悉保密法律法规,掌握保密知识技能,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3)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情况;(4)通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从上述条件来看,保密管理人员应当满足“可靠、可信、可用”的标准,“可靠”即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纯洁,没有任何不恰当言论或行为;“可信”即道德品质良好,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可用”即具备良好的保密工作能力,既熟悉日常业务工作,又对保密工作比较了解,掌握一定的保密技能。资质单位或者申请单位,在选人用人方面,可以考虑采取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