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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最强80问(下)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1-10 返回
41、什么是文件审查?什么情况下进行文件审查?
文件审查是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的活动。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的初审、续审、扩大范围审查采用文件审查。在文件审查不能证实其承制能力时, 实施现场验证。
42、文件审查的程序是什么?
文件审查审查程序为:组织审查组→编制审查实施计划→审查准备(预备会)→首次会议→实施审查→综合评议→形成结论→末次会议→形成审查报告→整改验证→上报审查材料。
43、什么是单独审查?什么是联合审查?
单独审查,是指产品涉及一个军兵种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由该军兵种单独组织实施。 联合审查是指产品涉及两个以上军兵种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由相关军兵种共同实施联合审查。
44、受审查单位如何得知审查时间、审查实施计划?
一般由受理点负责向受审查单位通知审查时间,由审查组长向受审查单位提供审查实施计划。
45、资格审查实施过程中受审查单位需要做哪些配合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配合工作:
(一)按照审查实施计划提前做好人员、产品、设备设施、文件资料等准备;
(二)法定代表人和受审查部门负责人在位;
(三)指定联系部门和联络人员;
(四)为审查组提供必要的审查工作保障条件。
46、受审查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审查首末次会议吗?
一般应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事先报审查组织机关批准,并指定授权委托人。
47、审查结论有哪几种?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有以下三种结论:
一是“具备资格,推荐注册”;
二是“不具备资格,不推荐注册”;
三是“基本具备资格,经整改并验证合格后推荐注册”。
48、受审查单位对审查组发现的问题有不同意见如何处理?
受审查单位对审查组发现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一般应与审查组长进行沟通,陈述实情及建议,取得一致意见;当未取得一致意见时,受审查单位可以向审查组织机关提出申诉。
49、 在什么情况下可对审查实施计划进行调整?
一是审查组成员因专业不覆盖申请承制的产品范围, 需要调整补充满足专业要求的审查员;二是审查时间需要缩短或延期。审查实施计划调整由审查组长报审查组织机关同意后执行。
50、发生哪些情况会中止审查?
一是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审查风险的;
二是受审查单位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有重大不一致,且审查证据明显表明不能达到审查目的;三是受审查单位对审查活动不予配合,审查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四是受审查单位不同意审查组意见,导致审查程序无法完成;
五是其他严重影响审查活动的情况。
51、中止审查后,审查工作应如何进行?
受审查单位应当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向审查组织单位申请恢复审查。经批准后,审查组重新按程序实施审查;3个月未完成中止审查有关事项整改的,按 “不具备资格,不推荐注册”的结论处理。
52、承制单位发生哪些情况要开展扩大范围审查?
对已取得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发生以下情况可申请扩大范围审查:一是增加承制项目,增加承制装备(产品)类型或技术服务、试验项目等;二是增加承制性质,如已取得科研资格的单位需增加同类产品的生产、修理、试验和技术服务等。
53、什么情况下扩大范围审查可与续审合并?
在《名录》注册有效期满前一年,申请扩大范围审查时,可与续审一并安排实施。
84、军队专用装备承制单位通过审查后,上报的注册材料有哪些?
上报的注册材料主要包括:
(一)现场审查实施计划;
(二)审查报告(附现场审查打分表、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报告、质量管理体系不符合项报告、改进建议单、签到表);
(三)整改报告(含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质量管理体系不符合项的整改措施表及整改的证明材料,单独装订);
(四)审查记录单(单独装订)。 注册材料为A4纸质,并提供电子文档。
55、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通过审查后,上报的注册材料有哪些?
上报的注册材料主要包括:
(一)文件审查实施计划;
(二)审查报告(附文件审查发现问题报告、改进建议单、签到表);
(三)整改情况;
(四)审查记录单。 注册材料为A4纸质,并提供电子文档。
56、受审查单位如何填报《审查组工作作风和遵守纪律情况评价表》?寄送到哪里?
审查末次会议后,审查组应将《审查组工作作风和遵守纪律情况评价表》提交受审查单位,由受审查单位根据审查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评价表,封装后直接邮寄至军委装备发展部合同监管局。
57、受审查单位审查整改要求有哪些?
受审查单位应对审查发现的问题:一是制定整改计划;二是进行原因分析;三是进行纠正或制定纠正措施;四是实施整改并举一反三;五是开展内部验证,并填写《不合格/基本合格/不符合项整改措施表》。军队专用装备承制单位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整改期限不超过1个月。
58、审查组如何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军事代表室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审查组组长负责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验证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视为审查未通过。
59、审查未通过的单位多长时间可再次申请资格审查?
对审查未通过的单位,至少满6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60、审查通过后,多长时间能够注册《名录》?
受审查单位通过现场/文件审查并经整改验证后,审查组组长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查情况。 各级主管机关通常在4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审查材料的审核,由军委装备发展部按月批准、注册《名录》。
61、注册《名录》后,是否颁发证书和牌匾?
装备承制单位注册《名录》后,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 颁发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不颁发牌匾。
62、承制资格有效期多长时间?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从《名录》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63、装备承制单位何时申请续审?
装备承制单位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续审申请,续审程序与初审程序相同。
64、对资格证书使用、保管有什么要求?
装备承制单位应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使用、保管资格证书,严禁在互联网、广告媒体和社会公开的场合使用。证书丢失、损毁的,应当及时申请补发。
65、已取得资格的单位,如何申请注册信息变更?
装备承制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隶属关系、注册地址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军代室提交《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注册内容变更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66、军方对装备承制单位有哪几种监督方式?
军方对装备承制单位有3种监督方式:日常监督、年度监督审查、重大事项专项审查。
67、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日常监督主要内容:一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条件保持情况;二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三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所列的装备承制范围符合情况;四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使用管理情况;五是其他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保持有关的内容。
68、日常监督主要采取哪些方式?
日常监督主要结合产品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和技术服务等活动,通过巡回检查、询问、参加有关会议和分析产品相关记录等手段进行。
69、日常监督发现的一般问题如何处理?
军代表机构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开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日常监督发现问题整改通知单》,通报装备承制单位限期解决,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70、军队专用装备承制单位年度监督审查由哪个部门组织实施?
由装备发展部授权机构实施,主管军事代表室审查员参加,每个证书年审查一次。
71、军队专用装备承制单位年度监督审查重点内容是什么?
年度监督审查的重点是审查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情况,主要包括:
(一)上次审查以来体系覆盖的活动及影响重要变更;
(二)重要关键内容是否按体系要求有效运行;
(三)体系覆盖的产品、活动是否持续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四)质量目标及质量绩效是否达到体系确定值;
(五)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是否规范、有效;
(六)日常监督《整改通知单》是否得到落实,整改是否有效;
(七)体系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或投诉,是否采取了有效改进措施。
72、军队专用装备承制单位年度监督审查发现问题如何处理?
军队专用装备承制单位年度监督审查发现一般问题的,承制单位应限期完成整改;发现重大问题的,应组织重大事项专项审查或资格查。
73、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年度监督审查有哪些要求?
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年度监督审查,采取承制单位自查与主管军事代表室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每个证书年,承制单位提交《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年度自查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报告(或质量管理体系年度监督审核报告)及不符合项报告。
74、对列入《名录》的承制单位,发生哪些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需要进行重大事项专项审查?
对列入《名录》的承制单位,发现有下列情况时,需要进行重大事项专项审查:
(一)泄露国家和军队秘密,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
(二)发生重大质量等问题,导致装备受损、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
(三)装备采购合同履行发生重大问题,导致军方利益受到严重损失的;
(四)法人资格、国家和军队规定的有关资质等注册基本条件发生变化,使装备承制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
(五)弄虚作假,提供的有关资料严重失实的;
(六)装备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场所或者主要设备设施等相关资源发生重大变化,使装备承制能力严重下降的;
(七)超出注册证书所列装备承制范围,未按要求进行扩大范围审查的;
(八)未按规定使用注册证书,造成重大影响的;
(九)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发生行贿、 偷税漏税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十)出现其他影响装备承制资格保持情况的。
75、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由哪个部门组织实施?
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由各军兵装备部(或军委机关)组织实施。
76、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的结论有哪些?
重大事项专项审查有四种结论:一是保持资格;二是警告;三是暂停资格;四是吊销资格。
77、装备承制单位分别发生什么情况时,给予警告、暂停资格、吊销资格处罚?对整改期限有何要求?
(一)装备承制单位发生第74题所列问题时,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处罚。给予警告处罚的,整改并通过验证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二)装备承制单位发生第74题所列问题时,性质严重、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或受到警告处罚后,未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通过整改验证的,给予暂停资格处罚。给予暂停资格处罚的,整改并通过验证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三)装备承制单位发生第74题所列问题时,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或受到暂停资格处罚后,未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通过整改验证的,给予吊销资格处罚。
78、装备承制单位发生哪些情况注销其资格?
装备承制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从《名录》中注销其资格:
(一)注册有效期满后未提出续审申请的,或者在注册有效期内主动提出退出《名录》予以批准的;
(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被军方核准吊销的;
(三)注册证书被军方核准撤销的;
(四)法人依法终止或者破产的;
(五)依法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79、哪些情况可撤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下列情况可撤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予注册证书的;
(二)超越职权给予注册证书的;
(三)弄虚作假、违反审查工作程序给予注册证书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条件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给予注册证书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
80、“两证合一”后,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和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不一致时,应以哪个证书期限为准申请续审?
应以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有效期为准申请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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