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T冷却塔设备成套项目需求对接公告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 HHT冷却塔设备成套项目 (2)项目内容 详见《HHT冷却塔设备成套项目主要技术要求》
主要内容
二、主要内容
(1)企业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有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7. 近三年内有包括冷却塔、配管、控制系统集成的业绩(提供合同封面、技术指标、盖章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8.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报名。
(2)网上报名登记时间、方式
1. 需求对接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1月15日;
2. 请有意向单位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填写完成的《网上报名登记表》(见项目附件2),发送至zhouhan@cntcitc.com.cn,邮件主题命名为“HHT冷却塔设备成套项目需求对接-单位名称”。
3.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登记表》的单位按照公告要求参加现场对接,不再另行通知
(3)现场对接时间、地点、方式
1. 开始时间:2019年1月16日上午09:00。
2. 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二环路南段6号(古井社区南侧环路对面大院,提前30分钟到东门门口办理入院登记);
3. 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递交资料,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对接单位人员为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人数不超过4人。
(4)现场对接需递交以下资料:
1. 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下载《保密承诺书》模板填写(见附件4:保密承诺书);
3. 下载《投标意向函》模板填写(见附件5:投标意向函);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5-2017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其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附注可不提供。报表字迹应清晰可辨识);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7. 生产产品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9.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打印页或者截图加盖公章);
10. 提供近三年内有包括冷却塔、配管、控制系统集成的业绩合同封面、技术指标、盖章页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1. 需求对接公告中《需求对接单位评分表》中涉及评分要素内容。
12. 对接单位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注意事项:以上对接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照顺序提供相应的目录和索引,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
现场对接时提供3份纸质需求对接文件,1份电子文件(光盘,电子文件为加盖鲜章的纸质需求对接文件的PDF格式扫描件)。
(5)邀请原则
1. 参与态度积极,且符合需求对接公告中企业资格要求;
2. 如参与需求对接且符合基本资格要求单位数量小于等于7家,则所有单位都将被邀请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3. 如参与需求对接且符合基本资格要求单位数量大于7家,按照需求对接评分细则(详见《需求对接单位评分表》)打分,按照分值高低排序顺次邀请前7家单位参与投标;其间如出现单位得分相同情况,则从相同得分的单位中抽签排序,最终邀请对象7家;
4.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对接单位需求对接情况,并向邀请单位发售竞争性采购文件,未被邀请的单位不予发售竞争性采购文件。
(6)需求信息发布
本项目公告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7)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联 系 人:王博
电 话:0816-2465156;15892634044
技术联系人:袁世伟
电 话:0816-2465180;13981103385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驻西南地区装备采购办事处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
金融城4号楼1层107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郭玲、张双、周晗
电 话:028-87306259、87058770、87525902
传 真:028-87523391
需求对接单位评分表
如参与需求对接且符合基本资格要求单位数量大于7家时,招标人对参与需求对接且符合基本资格要求单位,按照以下评分细则打分,最终计算出各单位的合计得分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一、评分因素及分值分配
评分因素 |
分值分配 |
注册资本 |
3 |
营业收入 |
5 |
信用证明 |
2 |
相似业绩 |
5 |
合计 |
15 |
二、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如下:
1、 注册资本(3分)
注册资本按人民币计。
1) 500万元以下:1分;
2) 500万元(含)~1000万元:1.5分;
3) 1000万元(含)~2000万元:2分;
4) 2000万元(含)~3000万元:2.5分;
5) 3000万元(含)以上:3分。
2、 营业收入(5分)
业绩以参与需求对接且符合基本资质要求的单位提供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个年度财务报表(2016-2018)中营业收入均值为基准。
1) 年均营收200万元(含)~500万元:1分;
2) 年均营收500万元(含)~1000万元:2分;
3) 年均营收1000万元(含)~1500万元:3分;
4) 年均营收1500万元(含)~2000万元:4分;
5) 年均营收2000万元(含)以上:5分
3、 纳税信用等级(2分)
1) 纳税信用等级C: 0分;
2) 纳税信用等级B: 1分;
3) 纳税信用等级A: 2分。
4、 相似业绩(5分)
1) 单个项目总处理量大于等于4000m3/h冷却塔系统集成和安装业绩5分;
2) 单个项目总处理量大于等于3000m3/h冷却塔系统集成和安装业绩3分;
3) 单个项目总处理量大于等于1500m3/h冷却塔系统集成和安装业绩1分;
三、 邀请单位数量确定
符合资格要求单位数目 |
最终邀请对象 |
备注 |
≤7 |
全部报名单位 |
单位得分相同时,则相同得分的单位抽签排序 |
>7 |
得分/排序较高的7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