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尘和清洗设备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要 1.防爆吸尘器24台。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要求:用于Ⅰ类防爆工作场所的粉尘清理。(1)针对有害粉尘的吸尘等级达到M级;(2)金属吸尘硬管不小于1米,吸尘软管带弯管并达到4米;(3)有工作状态指示和防静电装置;(4)尘箱容积80L;(5)电源线不小于10m;(6)重量≤30Kg,空气流量≥50L/S,真空度≥230mbar。 2.专用清洗装置:6辆。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要求:能够在工作场所一名操作员操作情况下自动完成洗地吸干功能。(1)电压电量:36V200AH;(2)清洁宽度≥800mm;(3)吸水扒宽度≥1000mm;(4)清洁效率:每小时6000平方米以上;(5)水箱容量:不小于180L; (6)机器重量:不大于600kg。
主要内容
二、 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 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信息为准)。
(二)公告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12日(08: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本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书面宝贵意见建议,积极踊跃报名(详见附件)。
(三)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电话:0574-87558270/13250957003
附件 供应商意见反馈表
企业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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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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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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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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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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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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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生产型 □销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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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项目意愿 |
□参加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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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项目的 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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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对所选择项,在□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