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及外置移动光驱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要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对笔记本电脑及外置移动光驱组织询价采购。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相关货物供应、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 1、采购单位:61419部队 2、项目名称:笔记本电脑及外置移动光驱 3、项目编号:LCCG2019011 4、公告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效
主要内容
二、 主要内容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
类型 |
品牌/型号 |
配置/参数 |
数量 |
1 |
笔记本电脑 |
国产品牌 |
Windows7操作系统 I7-6500U中央处理器 8GB内存 1TB机械硬盘+128GB固态硬盘 |
1台 |
2 |
外置移动光驱 |
国产品牌 |
DVD外置移动刻录光驱 |
1台 |
(二)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三) 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
2、供货商须提供原厂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能提供3年以上全包售后服务;
4、售后维修服务需由须由供货商直接提供或者由供货商转交生产厂商间接提供售后支持,不得转交第三方代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有外资背景单位投标。
(四) 响应方式
有意向参加询价的单位请于2019年4月24日00时前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要求材料、维修保障承诺书、报价书等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密封包装,送至或邮寄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5号。
(五) 供货周期
供货商需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交货。
(六) 质保期
质保期不低于商品规定保质期限,质量实行“三包”。
(七) 其他说明
1、所有设备为一个标包,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完整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书中价格或者实际采购价格高于我方预算的,询价无效;
3、所购全部设备必须送货上门,报价中包含全部运费。
4、实际采购付款方式支持pos机刷卡、汇款、支票等多种方式。
(八)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053251849491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5号
邮编:266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