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压力传递标准装置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购置气体压力传递标准装置1套。
主要内容
(一)采购内容
采购气体压力传递标准装置1套,能够在(-100~700)kPa范围内,稳定控制输出所需标准气体压力值,具备压力传感器、控制器多路自动测量功能,满足气体压力仪表计量测试需求,项目购置周期为合同生效后4个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企业资质要求
1.组织机构健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财务资金状况良好,有能力支持本项目实施,注册资本大于该项目总报价;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依据本公告附件(气体压力传递标准装置购置项目询价书)中有关要求,拟制报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寄送至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 17:00(已寄出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邮寄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南路1号
四、本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宏宇
手 机:18642930977
附件1:气体压力传递标准装置购置项目询价书
附件
(无水印)3.招标公告附件:询价通知书-气体压力传递标准装置04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