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无线电台检测箱需求公告
一、主要技术参数:见附件
二、对接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对本项目公示技术参数内容提出的异议以及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三、对接时间、地点、方式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下午16:00截止接收;
2.递交方式: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我公司。
3.联系人、电话及邮寄地点:马铭,18810339965,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7层(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如对本次公告内容中的技术参数存在异议,请按本公告内要求将对接资料邮寄至我公司,如无任何异议,可不参与对接。
四、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求对接公告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马铭 赵末辰 张智峰
电 话:010-84865055-593,18810339965,18201590328
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1.4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1.5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不得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
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7需建立国家标准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证书;
1.8具有三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或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1.9投标方为代理商时,投标产品须是其经营范围产品,必须取得制造商对于本次招标项目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原厂证明书;
1.10投标方为制造商时,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装备范围符合采购目的要求(以投标单位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副本为准);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日期或副本范围未涵盖所投项目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不具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理);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3符合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4样品测试要求:承制厂家或投标方应在开标前或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