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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推动军队后勤建设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来源: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资讯平台 作者: 时间:2018-02-26 返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高度重视军民融合发展,习主席强调指出:“要着力推进后勤军民融合,依托国家主渠道、借力地方政府、融合社会力量,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工程,把国家实力转化为强大的保障力。”深入学习领会习主席重大战略思想,对于开创后勤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格局、实现后勤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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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后勤建设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

 

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我们党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是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这一重要论述,自觉将后勤建设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之中,深入推进后勤军民融合,努力开创强军兴军新局面。

 

(一)后勤军民融合是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战略要求

 

军民融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良性互动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战略要求。我们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贯彻习主席和军委决策部署,不断拓宽后勤融合渠道、丰富后勤融合内容、提高后勤融合层次,推进由临时融合、零散融合向源头融合、系统融合迈进,真正使社会资源为后勤所用、为后勤助力、为后勤增能,努力开创后勤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格局。

 

(二)后勤军民融合是提高保障力和战斗力的战略抉择

 

后勤融合是连接经济与军事的纽带,是将经济实力转化为作战保障能力的有效途径。未来信息化战争突发性强,物资消耗大,仅仅依靠军队自身保障远远不够,必须借助地方后勤保障潜力,实行军民联合保障,才能打赢未来战争。后勤建设与经济社会联系越紧密,将地方资源转化为保障力的速度就越快,成效也越好,军队的战斗力也就越强。和平时期,军民融合步伐越快,越能赢得发展先机;战争时期,军民融合程度越深,越能赢得战争胜利。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高效的后勤军民融合,就成为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事实证明,实行后勤军民融合,已成为打赢未来战争的重要支撑。

 

(三)后勤军民融合是指导后勤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举措
 

当前我军后勤领域的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展开,习主席亲自决策成立联勤保障部队鲜明提出后勤军民融合的改革方向,成为指引后勤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后勤军民融合改革,就是要大力推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努力形成现代后勤社会化保障新模式,使军事后勤深深根植于国家经济和社会体系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军队和社会后勤资源的统一高效利用,最终提高军队后勤整体保障能力。因此,军队后勤坚持走军民融合的路子,推进社会化保障,精简后勤保障机构和人员,成为后勤改革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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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制约我军后勤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瓶颈

 

近年来,我军后勤在军民融合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取得了丰硕成果,促进了保障能力和战斗能力的同步增长,但同时也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法规制度不完备等问题,导致融合层次还比较低,范围还比较窄,程度还比较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强军目标的实现。

 

(一)后勤融合组织机构不健全

 

后勤军民融合需要权威机构协调管理。当前,后勤军民融合仍缺乏统一领导,军地脱节的情况比较明显,致使军队后勤需求未能很好地融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中。军队和地方后勤建设各自为政、管理分散、职能重叠问题还比较突出,后勤军民融合重大事项还缺乏统筹管理,地方部门难以及时准确获取军队后勤需求信息,军队后勤部门也不能及时掌握地方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情况,提出的需求也难以及时提交到地方相关部门,制约了后勤资源共享融合。比如,我国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建设项目,缺乏军地机构统筹规划设计,往往因此不能充分贯彻军队后勤要求。

 

(二)后勤融合运行机制不顺畅

 

目前我国军民融合式发展管理体制,实行的是军队和地方两条线各自运行机制。近年来,随着认识和实践逐步深入,后勤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建设有了很大改进和提高,但军民分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格局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影响了后勤军民融合效益。在后勤需求对接机制上,需求提报程序不规范,军地对接主体不明确,存在“有需求难对接、有资源难利用”的现象;在后勤资源共享机制上,军民渠道不畅通,存在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现象,有的后勤军队仓库花巨资修建,但仅仅储存了大量市场上都可采购到的轮胎、扳手等物资。同时,后勤融合还缺乏统筹管理,各自为政、职能重叠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跨军地、跨部门的协调机构还不能真正打破后勤军民融合条块分割的体制性障碍。

 

(三)后勤融合政策法规制度不完备

 

整体而言,后勤军民融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滞后,法律效力不够、政策覆盖面窄、相关配套政策缺失等问题依旧存在,难以有效保障和支撑后勤融合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国家法律层面,缺乏顶层规范后勤军民融合的法律。目前所出台的政策多以“意见”“办法”等为主,缺乏法律效力,权威性、综合性不够。在政策法规层面,缺乏系统的衔接协凋。国家有关部委、军队有关单位、地方政府等在推进后勤融合法规建设过程中,缺乏充分的沟通交流,难以规范政府、军队、企业等在后勤融合中的行为。在标准制度层面,在后勤融合促进、资源利用和动员、部门协同等领域还没有专门的制度规定;另外,由于我国军用、民用标准的通用程度低,一些铁路、公路和港口码头等大型基础设施难以满足部队装运需求,部分民用飞机、船舶和大型机械装备被部队征用后难以进行加改装,也影响了后勤融合效率。

 

(四)后勤新兴领域军民融合不深化

 

当前,军队人才培养、军队社会化保障和国防动员等重点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扎实推进,但网络信息技术、高端运载装备制造、海洋资源、航空航天、新材料等领域融合力度不够,金融、保险、物流、通信等服务业领域融合的途径和办法不多,存在“传统领域合作多、全面系统推进少,事业管理层面多、产业发展层而少”的问题,全要索、多领域、高效益的后勤深度融合发展格局还没有真正形成。

 

(五)后勤融合信息化手段不先进

 

当前,军地后勤之间软件标准互不统一、数据库格式各异,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的问题较突出。军地后勤信息接口不顺畅,军地之间、政府部门之间、军队部门之间未能建立交通、运输、营房、物资、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军地信息融合共享平台,导致军队后勤需求信息不能及时发布;而且地方国民经济动员资源信息也不健全,军队不能及时了解地方后勤动员潜力,更不能实现双方资源信息互通和共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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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军后勤领域军民融合向纵深发展的对策措施
 

我们要改革创新思路,健全管理机构,理顺融合体制、完善法规制度,拓展融合领域,提升融合层次和手段,逐步构建起与社会保障体制相衔接、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后勤保障体系。

 

(一)健全组织领导,搞好后勤军民融合规划管理

 

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组织领导是推进后勤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根本性、长远性举措。一是在战略层面上,建立“后勤军民融合”国家管理机构。应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武汉联勤保障基地)为依托,联合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国家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等相关机构,建立“后勤军民融合”国家专职机构,负责军队后勤军民融合的有关.吸略方针、战略规划、建设布局、法规制度建设等重大事宜,统筹协调军地之间在后勤保障中的各种重大利益关系,使得整个军队后勤都纳入国家经济体系建没规划之中,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实现顶层的军民融合。二是在战区层面上,建立“后勤军民融合”区域性管理机构。以战区联保中心为依托,联合战区内各省政府机构,设立相应的军民融合机构,主要负责协调管理战区内军队后勤军民融合的相关事务。平时负责协凋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完善军民融合计划、了解地方后勤保障资源及实力,制定平战转换计划等,以便实现战时快速军民融合动员及保障。三是在地市层面上,设立相应军地协调机构。组建由驻地部队机关、市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共同参加的后勤融合协调机构,通过采取民主协商、联合办公等多种形式,及时协调解决具体层面后勤融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完成平时和战时军队赋予地方的各项军民融合建设任务等。

 

(二)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后勤军民融合的运行协调

 

后勤军民融合涉及平时和战时,综合协调的任务非常繁重,必须规范协调程序,确定协调内容,形成高效有序的协调机制。一是构建后勤军民融合协调机制,提高军地对接效率。本着顶层归口、后勤相关专业分别对口、统分结合的基本思路,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军队与政府之间、军队各部门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建立分层分级的军地需求对接制度,及时通报军地双方有关后勤融合需求、项目建设等重大情况,使军地双方彼此了解,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任务协调制度,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及时协调解决后勤军民融合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真正把后勤融合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后勤资源共享机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后勤资源建设和使用上,打破军民分割、相互封闭的传统界限,建立起军民良性互动协调机制,实现军民两系统在项目立项、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真正融合。例如,国家和地方在铁路、港口、机场等大型公共基础建设以及光缆、移动通信、卫星通信网络等信息化基础建设方面,不仅要考虑经济建设需要,而且应当充分考虑军事和作战需要,做到寓“战场建设”于“经济建设”之中,使投资能获得经济和军事双重收益。三是建立后勤军民融合平战转换机制,提高平战转换效率。着眼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制定完善的后勤融合保障应急预案,真正提升后勤信息化作战保障能力,确保战时社会力量能够拉得出、供得上。

 

(三)完善法规制度,加大后勤军民融合的政策扶持

 

宏观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和具体实施规则是实现后勤军民融合有序运行的外部保障。一是制定后勤军民融合顶层法则。研究出台《后勤军民融合法》,重点围绕后勤军民融合工作的顶层统筹、职责权限、相互关系、对象范围、程序方式、工作机制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从宏观上明确后勤融合发展中政府、军队、企业及社会组织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在制度化轨道推动后勤融合深度发展。二是加快完善相关后勤军民融合的管理制度。战区联勤保障中心和区域内各省级政府,联合制定适合本区域特点的后勤融合规章制度,支持本地区后勤军民融合发展,并清理那些与后勤融合不适应的法规制度,确保后勤融合顺畅、有序、深人推进。同时,对后勤军标准和民用标准进行统一规范,逐步扩大军品和民品的通用化、标准化和系列化程度,确保后勤军民融合顺利推进。三是制定后勤新兴领域军民融合法规。针对未来信息化作战保障,在后勤战略新兴领域,重点研究制定和出台网络安全、信息资源动员、城市防护、测绘地理信息、气象水文、计员标准、电磁频谱、航空航天、无人装备平台等方而的军民融合法规,并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充分激发后勤军民融合的内在动力,引导和带动民用先进技术快速进人军用领域。

 

(四)坚持深化扩展,扩大后勤军民融合范围

 

后勤资源军地共享的范围越大、程度越深,融合的实现程度就越高,融合的经济效益就越明显。一是进一步拓展后勤融合范围。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实现后勤人才、保障技术、生产供应和基础设施等的融合。依托地方服务行业进入军队生活服务保障,包括物业管理、水电气暖、营房维修等项目,积极推行军队住房保障社会化;依托地方仓储储备后勤通用物资,依托地方流通部门供应后勤通用物资,依托地方生产力生产军需物资产品,依托地方维修力量实施通用装备保障,依托地方医疗力量为军人提供就近就便医疗保障,依托地方教育力量培养部队后勤人才,依托地方保障保险机构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和伤残军人;同时充分发挥部队保障资源优势,在抗灾救灾、扶贫帮困、改善民生等工作上主动融入,在融合过程中检验后勤综合保障能力。二是进一步突出融合重点。要从事关战斗力、保障力生成最需要、最管用的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入手,深度融合,加快保障力生成模式转变,提升服务军地发展的综合保障效益。结合各专业特点,加强后勤力量队伍建设,建强卫勤、军需、油料、运输等民兵(预备役)后勤专业分队,着力研究解决编组、训练、装备器材保障等问题,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三是进一步扩大区域融合。注重发挥区位特点优长,结合战区实际,找准功能定位,优化军地后勤战略布局,推进区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结合各战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国防交通设施建设,在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港口、码头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充分考虑军事需求,兼顾平战两用功能。依托“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探索金融、保险、通信等服务领域的军民融合。

 

(五)构建信息平台,提高后勤军民融合效率

 

信息化是后勒军民融合的必要条件与手段,因此,要提高后勒保障效率,就要建立后勤资源军民融合网络,精准战时需求、地方保障潜力、保障供需缺口,精准运送保障资源,精准保障作战需要。一是综合运用计算机、网络、通信和咱动识别等技术,重点解决军地后勤之间软件标准互不统一、数据库格式各异,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的问题,从顶层上打破军地双方信息化“烟囱”林立、互不兼容的局面。二是建设军地共享的后勤资源实力数据库,确保军地后勤信息接口顺畅。逐步构建交通、运输、营房、物资、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军地信息融合共享平台,加强军地之间、政府部门之间、军队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后勤资源快速互补共用。区分军队保障各专业模块,对国民经济可动员资源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实现国民经济动员潜力信息的可视化。三是建设军地共享的军队后勤保障指挥系统。构建军队保障指挥可视化信息平台,实现军队后勤系统各专业全方位的链接,便于平时军队后勤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战时保障资源的统一调配和指挥,实时掌握后勤资源需求缺口和调配动态,提高后勤保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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