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军民融合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充分利用国防科技优势资源,聚焦产业高端,积极推动军民共用技术的市场导入,全方位对接地方企业、中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使“军转民”高技术产业化成为推动地方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同时,地方政府需要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基础上,推动地方“民参军”的深度,助推社会最新技术创新成果和前沿管理理念融入国防建设实践,力争让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成为地方各级部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战略自觉。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民参军”企业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并适当放宽授信额度,支持企业以重大生产设备设施、在建重大技改项目和重大装备作担保进行抵押融资,优先将军民融合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对重大军民融合产业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无论是推动军民融合发展,还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都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为此,地方政府必须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意见》的要求,结合区域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现状、潜力及区位条件,以军民融合发展为主题,加快“军转民”产业化步伐,为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示范作用。同时,推动“民参军”深度发展,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加快“军转民” 发挥产业升级示范作用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造良好的“军转民”产业化条件平台和政策体制环境为重点,以“高端化、智能化、融合化、服务化、绿色化”为主攻方向,加强军工技术成果吸纳,培育壮大区域“军转民”的市场主体,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军转民向高层次发展。
打造“军转民”产业化平台
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布局,应充分考虑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现实条件,鼓励以“军转民”为导向,整合创新资源、破除融合壁垒,积极探索和建立特色“军转民”模式和运行机制,开展先行试点示范,初步解决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并在推广复制中形成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试点的有效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充分利用国防科技优势资源,聚焦产业高端,积极推动军民共用技术的市场导入,全方位对接地方企业、中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使“军转民”高技术产业化成为推动地方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努力探索“互联网+“、“云制造“、“大数据“等新型技术服务模式,促进科技成果项目的转移转化和民用产品质量的提升,将军工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产业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初步解决发展不平衡的矛盾。
加强产业化技术创新、集成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的建设,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重点推动军民融合信息科研机构、军民两用重点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众创空间、产业孵化中心、产业化支撑平台等科研设施的建设,探索建立依据服务绩效的后补助机制,建立地方军民融合科技协同创新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军民融合技术、计量、测试、标准、质量等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促进信息互通、技术共享、成果对接,提高军民科技创新资源融合共享和利用效率。积极参与国防科技成果降解密制度、国防专利转化等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的论证、试点示范,推动国防知识产权向民用领域的转化,有效发挥国防科技成果效益,带动国民经济发展。
按照突出重点、分类管理的原则,加强军民技术产业化服务机构的建设。着力打造技术咨询类、知识产权运营类、交易对接类、政策信息咨询类等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特色服务机构,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咨询,加速推进国防科技成果转化。拓宽军民资源共享渠道,加大对国防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的资金支持,推动军民在科技规划、资源配置、项目实施、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地优化军地资源配置,破除制约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障碍,有效提升区域产业创新能力。
营造良好政策体制环境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增强军民融合的内在动力,解决军民融合发展质量、发展效率、发展动力变革的难题。
建立示范基地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确保军地两个方面的工作协调发展、同步推进。加强地方政府与各级军民融合领导机构的战略合作,开拓思路,丰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围,提升融合层次,着力在“统、融、新、深”上下功夫、做文章、求突破、见实效。要在体制机制创新、组织运行管理、政策制度模式、产业体系构建、核心载体建设、重点要素保障等关键领域,以点带面开展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推动军民融合整体水平提升。精心设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切实落实中央有关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政策,着力解决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重大共性问题,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推进区域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发展。
组建地方军民融合产业联盟、军民融合专家库和重大项目专家委员会,集聚重大项目发展的科技创新资源。要强化资源整合力度,围绕军民资源共享、学术交流、产业链配套协作、市场开拓、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等方面开展合作,发挥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最大效益。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专家的才智作用,开展重大军民融合项目的策划、论证、评估和实施,盘活用好存量资源,优化配置增量资源。坚持“共同参与筹划、统一部署实施”的原则,鼓励产业联盟内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国防大项目建设,有效利用军工技术促进产业升级,基本形成“步调一致发展、团结一致协作”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机制。
坚持需求牵引、政府主导、互促共进的原则,实施一批对军民融合发展有重大突破作用的龙头工程、精品工程。围绕“一带一路”、“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国家战略需求,积极布局一批军民融合重大工程和产业项目。以集聚发展、打造特色为路径,以政策引导、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强与军工集团的交流合作,承接国家军民融合重大工程,把区域经济布局调整同国家建设布局完善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对接军工集团,争取军工集团加大在高新区的战略布局和资源投入,引入与军民融合相关的创新创业项目资源,扩大合作广度、深度与密度,探索构建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军民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模式。
探索制度创新试点示范,实施配套服务优化工程,营造有利于军民融合发展的环境。顺应数字化时代军民融合发展的新规律、新特点、新趋势,坚持“共创、共享、共融”的原则,探索军工技术转化应用、国防知识产权处置和收益分配、军工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军民融合市场准入和分类审查制度等新机制的试点示范,推动军民融合相关政策措施在区域先行先试。以打造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为目标,积极借鉴先发地区的建设实践,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和创新主体参与军民融合发展,将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推动“民参军” 为产业转型提供支撑
地方政府需要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基础上,明确融合发展方向,注重资源、技术、机构和标准的融合,以资源为基础,以技术为支撑,以机构为保证,以标准为规范,最大限度地调动优势资源力量,推动地方“民参军”深度、健康发展,助推社会最新技术创新成果和前沿管理理念及时融入国防建设实践,力争让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成为地方各级部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战略自觉。
扩大军民融合发展主体
突出政策的正向激励和引导作用,坚持“资源上整合、力量上共用、项目上共建、成果上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军地双向对接,不断丰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围,提升融合层次,初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到国防建设领域,积极推动优势领域的优势企业、优势民品在国防军工领域的应用转化,有效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以技术和需求为驱动力,鼓励掌握核心和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开发时要树立国防意识,要前置考虑技术的军民两用性。同时,加强企业与军工集团、军工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积极参与相关课题和项目的申报工作,支持军民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技术成果相互转化、科研条件共建共享、科技信息双向服务,力争在军民融合两用技术研发和应用领域取得突破,实现经济效益、国防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
按照先行探索、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的发展思路,鼓励地方企业积极承担国家、军工集团的军民融合重大工程和产业化项目,为军民融合发展提供有效途径。通过积极参与军民项目开发、军用技术转化以及承接军用产品采购等方式,引导和支持企业专注于核心技术和关键材料的研发制造,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和向价值链高端迈进,构建适宜企业转型升级的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形成支撑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产业“隐形冠军”和产业创新力、竞争力,最终实现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孵化等基础保障能力的有效提升,做到一份投入、多份产出。
提高地方企业参与军事装备领域的动力,降低“民参军”企业融入国防建设的门槛,探索“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市场化发展”的融合模式,构建以军民融合为特色的现代高端产业体系。在规划立项审批、用地、用电、用气、用水、能耗、排污指标安排、投融资服务、人才引进等方面依法予以“民参军”企业更多支持和优先保障,激发“民参军”整体活力,助推“民参军”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初步形成“新兴主导、传统支撑、军民融合集群发展”的格局。结合国家军民融合投资融资机制改革,引领和推动地方金融资本和企业进入军工行业,扎实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强化产业、商务、政策等层面的服务功能,引领和推动优势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建设,培育一批适应市场化、资本化、国际化运作的“民参军”企业,打造未来区域产业发展新亮点。
明确军民融合发展方向
立足地方重点产业领域,依托优势产业资源,鼓励民品生产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培育“民参军”的新兴能力,构建军民融合产业体系,提高军民融合发展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能力。
依托优势领域的长期技术积累及优势产业资源,鼓励优势企业、优势产品、优势技术“参军”发展。积极对接武器装备建设总体单位,通过为军品科研生产配套、为军工能力建设提供技术装备,推进民用技术产品在国防军工建设中的应用,实现“民参军”的产业对接和配套协作,加快推进产业的军民融合深度融合。强化政府搭台的功能,积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同国防领域相关部门的交流合作,以人才、产业、技术、教育、基础设施等领域为重点,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民参军”整体活力,引领和推动优势企业参与国防建设。
构建资源共享军民融合云平台,建立健全军民融合发展需求对接机制。实时发布区域内企业优势技术产品、基础设施、大型仪器设备等能力信息,提供“民参军”的自荐渠道,为国防领域发现优势技术和产品提供便利。积极开展军民融合政策解读、国防科技成果推送、军工资质认证咨询、供需对接活动、科技成果评价、金融融资服务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军民双方之间的沟通和了解。
完善军民融合金融服务体系,以现代金融手段助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构建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的军民融合产业投融资体系。设立“民参军”产业投资基金,围绕军民融合高技术领域、军民融合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化等方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利用整合型投资、嫁接型投资和引进型投资等多种运作方式,通过市场化运作撬动市场力量,推动区域军民融合产业实现跨越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民参军”企业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并适当放宽授信额度,支持企业以重大生产设备设施、在建重大技改项目和重大装备作担保进行抵押融资,优先将军民融合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对重大军民融合产业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充分发挥金融支撑力量,助推地方相关优势企业、产品和技术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