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律法规

外国法人能否加入社会团体成为会员?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4-10 返回
外国法人能否加入社会团体成为会员?
答:《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据此,除国家另有法规政策规定外,外国法人是不能加入我国社会团体的。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主办单位: 中关村融鼎军民融合智能装备协会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D座2层 邮编: 100097
电话总机:010-58930618    传真:58930618    E-mail:znzx2017@163.com    www.zgcrd.org.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 6060 335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