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装备采购公告1
一、项目概要 LCCG2019007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装备采购公告。
主要内容
二、主要内容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联想ThinkPad X1 隐士15.6英寸笔记本电脑(20MFA000CD) |
15.6英寸(20MFA000CD);i7-8750H;内存16G;六核;硬盘256GSSD;显卡GTX1050Ti Max-Q 4G独显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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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华为mate20 |
华为mate20;6GB+128GB;颜色不限,全网通双4G,HMA-AL00;cpu麒麟980八核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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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米MIX3 |
全网通4G;双卡双待;6GB+128GB;颜色不限;cpu骁龙845八核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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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星Galaxy S9 |
三星Galaxy S9;颜色不限;4GB+64GB,全网通4G双卡双待;cpu骁龙845八核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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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华为P20 |
华为P20;6GB+128GB;颜色不限;全网通4G双卡双待;cpu麒麟970八核 |
部 |
1 |
|
要求 |
全新原厂正品,国行,包售后。 |
(二)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38万(最高限价)。
(四)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
2、报价方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投标单位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投标时提供至少一份前述业绩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4、供货商必须提供原厂商授权书(或资质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具有外资背景单位投标,参与项目人员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响应方式
有意向参加询价的单位请于2019年3月12日18时前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要求材料、维修保障承诺书和报价书等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负责人签字)密封包装,寄送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5号碧海园宾馆,上述材料均不退回。
(六)供货周期
供货商需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交货。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不低于商品规定保质期限,质量实行“三包”;
2、售后维修服务需由供货商直接提供或者由供货商转交生产厂商间接提供售后支持,不得转交第三方代理;
3、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三年质保提供不返还服务。
(八)相关要求及标准
1、候选承制单位不少于3家,并且在响应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采购方成立询价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承制单位。
(九)其他说明
1、实际采购付款方式支持汇款、支票等多种方式;
2、报价书中价格或者实际采购价格高于我方预算的,询价无效;
3、有意向参加询价的单位可随时电联进行具体情况的交流沟通。
4、包运费,确保运输途中物品无损坏,包售后。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江先生 0532-51849019(18663930451)
联系地点:山东省青岛市